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和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加力支持纾困稳岗、惠企为民。我盟将实行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间全盟新开工工程项目(新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的项目)和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暂缓存储。我盟对缓缴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并列入我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惩戒名单”。
政策通知公告
人社部紧急通知: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22/07/05 1.7w 阅读 51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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