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书面推荐报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刻录CD光盘)等一并报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李彤
联系电话:8266506
附件:
1、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3、附2:内蒙古自治区留学回去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docx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