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反馈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的函》相关要求,经盟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1个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助残先进集体: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个,在岗干部职工共8人,该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残疾人工作。始终以提升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核心目标,构建了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盟残联组联维权部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1221房间。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8266030
特此公告
盟残联党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