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对于2023年自治区奶业振兴资金3051万元进行提级管理,即由兴安盟财政局直接兑付给兴安盟的奶业企业。该项资金已于2024年2月2日成功支付完毕,实现首笔奶业振兴资金的提级发放。
2024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为了落实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反馈意见,确保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印发了《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资金、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奶业振兴资金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挤占挪用严重、发放不及时的补贴项目进行提级管理,由盟市财政局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
兴安盟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人社局。分别与八家金融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在2月1日完成“一卡通”系统网络联通、联调测试、代发账户开设等工作。并积极向上联系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处和金财公司,明确并及时掌握提级管理的具体支付流程。经过不懈努力,首笔奶业振兴补贴的及时兑付,标志着兴安盟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提级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
下一步,兴安盟财政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做好提级发放管理工作,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