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12/26 2.0k 阅读 102 点赞

  按照《兴安盟贯彻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兴安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住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pan>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职能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任务,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印发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全盟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规范和动态调整盟本级权责清单。目前,我局现有权责清单事项73项,其中,行政检查事项72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四是助力推进诚信工程建设。创新实施“信用+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盟优秀做法被人民日报发表;扎实开展全盟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联办工作,实现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的“一站式”便民服务,累计办理联动过户638件,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降低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已就11份合同签订、文件签发等事宜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收到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编制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法主动公开住建领域有关信息。根据人事变动和职能职责调整,在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简介、权责清单等,依法依规主动公开2023年度财政决算和2024年度财政预算、政协提案办理结果、部门文件、公租房保障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结果等信息。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扎实推进兴安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已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做到执法信息应公示尽公示。印发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容错纠错的程序和要求,充分调动和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印发了《兴安盟住建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制度方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实施差异性监管。累计检查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221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056个,已全部整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7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9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案卷44卷,经评查,优秀案卷18卷,良好案卷15卷,合格案卷11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党内法规、民族政策法规、住建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培训活动3次、集体学习8次。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向自治区住建厅报送住建和生态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案例3个。组织开展宪法诵读、集中宣传、宪法宣誓、宪法知识培训和测试等“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与互联网融合。以网格化管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基础,聚焦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城市治理突出问题,搭建完成兴安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与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平台资源共享与深化应用。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着力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印发了《加快解决全盟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建立信访评查机制,制定化解台账,对重大信访事项信访定期会商、专题会商。二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兴安盟司法局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治建设工作缺乏创新。选树住建领域法治典型力度不大,发现亮点不多,对典型经验的发现、总结和推广不够及时,如何在依法行政前提下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仍需不断探索。

  (二)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学法主动性不强、热情不高,法治知识学用结合不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方式有待拓展。法治宣传方式比较单一,线上宣传多、线下宣传较少,普法的渗透力、感染力和持久力不强,效果不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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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