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李清河等257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公示(2024年度第二批)

2024/05/09 4.5k 阅读 270 点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28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培训并核准,2024年兴安盟第二批建筑业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共计257人培训合格。现将培训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10日至516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82-8511100

  附件:2024年度兴安盟第二批“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人员名单.pdf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