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盟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屏障忠诚卫士”战略定位,落实政治第一、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保障,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持之以恒推动兴安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助推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兴安盟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兴安盟委《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全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研究我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召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暨以案促改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会,落实问题整改。2022年,兴安盟公安局党委为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紧盯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推进全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确定2022年为全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同时,在深入基层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兴安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任务。通过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完善执法制度建设,促进全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大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全盟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公安厅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精准谋划,投入资金,全力建设盟市旗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目前,全盟各级公安机关均建设完成具备办案中心、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三个中心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功能完备,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晰。在办案中心设置人身安全检查室(区)、辨认室、信息采集室(区)、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等,具备条件的公安局还设立了医疗室,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电子设施360度无死角;在涉案财物中心配备密集架、贵重物品保管柜、电子磁条、卡片存放柜、危险物品保管柜等,同时配备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置接待区、受立案区、执法巡查区、刑事案件两统一等工作岗位。达到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规范统一、简洁实用”的要求。
三、强化执法培训力度促进执法主体能力提升
为努力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兴安盟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小程序学习专栏、送教下基层、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使用、警综平台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比学活动,激发了民警比学赶超的积极性,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出台奖励措施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推动民警法律知识水平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盟公安机关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达130余人。
四、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活动

自公安厅部署开展网上执法“砺剑”巡查专项活动以来,兴安盟公安局全面巡查各类案件办理超期限问题,以办案平台设置的办案全环节监督预警为基础,明确专门工作人员,紧盯预警信息,发现苗头问题通知到位,确保办案部门及时处置,避免超期问题发生。2021年以来,全盟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警综平台执法巡查模块功能累计巡查全盟公安机关接处警6万余起,行政案件1万余起,刑事案件5000余起,累计下发督办意见1.5万余次。通过扎实的工作,全盟执法流程问题发生率大幅下降,重要环节风险点已实现零发生。
五、健全完善执法制度

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区政法机关“迎接党的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期间,结合全盟公安执法工作实际问题,法制部门在制度的修改完善上下功夫,通过专题调研和工作汇总,围绕规范案件受理、办理、处理制定或修订了20余项执法制度,既让民警有章可循,又起到监督指导作用。
六、赋能全程监管 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全盟各级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硬件建设基础上,建设了办案区使用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卷宗管理系统、执法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支撑和保障,借助信息化手段,执法效能大大提高,也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刚性保障。全盟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依托全区统一的警综平台,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文书网上生成,问题网上督办,信息网上查询,台账网上生成,智慧赋能执法全过程。兴安盟公安局建设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经过与旗县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各系统对接,以具体业务场景为起点,以数据为驱动,以问题为导向,汇集接处警、办案流程、场所监督、执法视音频等系统信息,实现对人员、警情、案件、场所、物品、案卷等要素全流程监督,闭环式管控。
七、推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切实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兴安盟各级公安机关因地制宜,根据办公条件先后成立不同规模的案件管理中心,由法制部门配备专门民警负责管理。全面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意见,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对受案立案环节的监督,做到有案必受。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全程跟踪案件进展,使“两统一”工作精细化运行。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兴安盟公安机关将以党建为统领,锐意进取,改革攻坚,凝心聚力,迎难而上,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高质量的执法服务保障,为服务兴安盟地区经济社区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