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持续提升具有兴安盟区域特色的检警协作配合质效,9月1日,兴安盟政法委组织兴安盟检察分院、兴安盟公安局召开了2022年度全盟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分析通报会。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洪才,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凯宏,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盟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旗县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国荣主持。


会上,李洪才就如何提升全盟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提出四点意见。他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定力,确保执法规范化。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适应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加强配合,汇聚合力,推动办案法治化。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构建规范高效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办案效果,优化办案水平,达到“1+1>2”的效果。三是创新思维,巧借外力,助力工作智能化。全盟各政法单位要通过办案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实时共享,特别是运用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跨部门网上协同交互。四是建章立制,苦修内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要站稳“人民立场”,将此次会议作为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提升执法质量的机会,一次强化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机会,抓好长效长治,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曹凯宏指出,全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不足,明确了案件质量提升的方向,并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要求全盟公安机关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以此次通报会为契机,知不足而奋进,与检察机关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极端重要性,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认真查摆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三要推动能力提升。坚持交卷交账和结果意识,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刀刃向内勇气,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强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会议对2022年全盟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进行了分析通报;盟公安局就全盟公安机关提升案件质量工作作表态发言;盟检察分院强调了提升案件质量的必要性,并对全盟检察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案件质量通报会为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夯实了基础,为查找补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中现实难题校准了前进方向,强化了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推进了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确保全盟公安队伍以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