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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公示的通告

2025/05/27 1.3w 阅读 474 点赞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0号)《关于做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5〕61号)精神,根据各旗县市教育局上报情况,拟推荐乌兰浩特市第十五中学王新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二中学李颖两名同志为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528日至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调查核实,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受理方式:0482-8268660;xamjsgz@163.com

受理地址:兴安盟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25室)

2025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