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举措》(兴党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经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直属单位申报,通过工作业绩评估、讲课和说课等程序,经盟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共评选出兴安盟名师45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公示办公室在盟党政综合办公楼62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8663。
附件:兴安盟名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