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儿童福利院是兴安盟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系兴安盟社会养护院的分支机构。负责全盟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弃婴的养、治、教、医、康以及日常生活等任务。院内孤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由中央、自治区及盟本级兜底保障,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儿童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2022年度收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为1167500元,其中中央资金212600元、自治区资金154900元、盟本级资金800000元;全年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支出为1087341.05元,其中中央资金支出212600元、自治区资金支出96300.04元、盟本级资金支出778441.01元;年末财政收回盟本级专项资金2610元;结转结余资金为77548.95元,其中自治区资金58599.96元、盟本级资金18948.99元(预存水电费款)。结转结余资金2023年度将继续使用,用于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联系电话:0482-828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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