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2024/08/20 9.9k 阅读 469 点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149号)要求和程序,各养老机构申报自评情况,由旗县、盟市民政、财政部门审核, 兴安盟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形成初评意见。经兴安盟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资料审核以及专家评审会研究,经现将通过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告。

  1.兴安盟科右前旗阿睦乐康养院三级

  兴安盟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