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材料,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我盟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根据新形势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勾结境外敌对势力,插手热点敏感事件,开展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宣扬西方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宣扬“反共”、极“左”、“民族分裂主义”等思想,对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军民融合”、“雄安新区”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打着公益慈善、文化交流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非法传教,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大肆开展评比表彰、等级认证、资格认可、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在教育、医疗、食品、养老等民生领域开展活动,制造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八)其他损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国家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查询方式
社会公众如遇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活动内容。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应为清晰可辨认的图片或视频证据等。
四、举报方式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邮箱:xamshgj@163.com
举报电话:
兴安盟民政局: 0482-8100948 8100848
乌兰浩特市民政局:0482-8299367
阿尔山市民政局: 0482-7159002
科右前旗民政局: 0482-8395673
扎赉特旗民政局: 0482-6661310
突泉县民政局: 0482-5180068
科右中旗民政局: 0482-4121574
举报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兴安盟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411室
邮 编: 137400
兴安盟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