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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2026/09/03 1.1w 阅读 532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兴安盟委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全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物业服务领域

  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进驻小区,变相插手小区物业承接查验等;

  2.干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煽动业主对立,扰乱小区正常管理秩序;

  3.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串通,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违法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拒不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5.采取跟踪滋扰、言语恐吓、断水断电等软暴力方式催收物业费等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二)工程建设领域

  1.工程招投标环节串标、弄虚作假投标,暴力围标串标、强揽工程

  2.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施工。

  (三)房地产领域

  1.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一房多卖、虚假宣传、违规销售;

  2.房屋中介机构通过阴阳合同、欺诈恐吓、恶意牟利等手段侵害群众购房租房合法权益;

  3.黑恶势力违规干预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邮寄地址为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9楼。

  1.物业服务领域

  举报电话:0482-5586924

  举报邮箱:xamzjjwyk@163.com

  2.工程建设领域

  举报电话:0482-5586981

  举报邮箱:mzjjjzscjg@163.com

  3.房地产领域

  举报电话:0482-5586916

  举报邮箱:xamzjjfck@163.com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须真实客观,尽量明确具体事发地点、涉事主体、时间经过、关键证据等信息,便于核查处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线索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等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持续监督、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