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兴安盟流散人员救助流程

2026/09/14 1.8w 阅读 162 点赞

为深入落实盟领导7月15日调研指示精神,按照《社会救助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盟救助工作实际,持续规范流散人员接收、照料、寻亲返乡全流程工作机制,现就兴安盟流散人员救助流程公示如下:

一、发现与响应阶段

1.发现途径

街面主动巡查:救助站工作人员对车站广场、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流散易滞留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

线索受理:通过救助热线(0482—3965110)、公安或综合执法部门转介、社区网格员报告、群众来电等渠道接收求助线索。

2.快速响应

接到求助信息后,救助站5分钟内启动救助程序,安排工作人员及车辆赶赴现场。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接待制度,确保求助渠道畅通。

二、现场甄别与初步处置阶段

1.现场甄别

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流散人员进行初步问询和观察,判断其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求助意愿,研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2.分类处置

自愿接受救助且无特殊状况:劝导其入站接受救助,提供食宿、衣物等基本生活保障。

不愿接受救助:告知救助政策,做好现场记录,视情发放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御寒衣物等生活物资,并定期回访。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或危重病人:立即拨打110报警或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护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兴安盟精神康复中心,遵循“先救治、后救助”原则。

三、入站接待与在站服务阶段

1.入站接待

求助人员到站后,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告知救助政策及入站须知。填写《救助申请书》,进行入站信息登记。对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身份初步甄别。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

2.在站服务

基本生活照料: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住宿、衣物、洗浴等基本生活保障,保持站区环境整洁。

医疗健康服务:入站人员进行常规体检,发现传染病、精神病的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送指定医院医治。

心理疏导与关爱:社工对受助人员进行心理状况测评,开展心理疏导、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

安全管理:加强站内公共活动区域和生活服务区域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和食品安全检查。

四、身份核查与寻亲阶段

1.身份信息核对

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头条寻亲、公安DNA基因库比对等方式核查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对无法提供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由公安机关免费采集DNA信息并录入全国DNA信息库。

2.分类处置

户籍为兴安盟辖区内:联系户籍所在旗县市救助站,协调所属乡镇、街道核实;7日内与旗县市救助站办理交接。

户籍为兴安盟辖区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地级市救助站,核实身份信息及基本情况。

经3个月核查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由救助站联系辖区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完成落户,转交至户籍所在地的福利院或佑安养护院安置。

五、离站与后续安置阶段

1.自愿离站

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要求离站的,经告知后予以办理离站手续。

2.护送返乡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由救助站安排专人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救助站或家中。对户籍为兴安盟辖区外的受助人员,经治疗具备出院条件后,由盟救助站负责护送返乡至户籍地救助站。

3.长期安置

对经核查确属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受助人员,经3个月滞站仍无法查明身份的,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移交福利机构安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