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兴安盟召开全盟文物保护工作调度会,盟行署副盟长孙书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天凤通报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文物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盟文物站负责人,各旗县市政府分管副旗县市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文化资源,各地各部门要坚守文物安全底线。一是要加强对文物本体保护和两线范围内违规建设排查整治;二是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资金拨付;三是抓紧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建设工作,有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做好文物审批和辖区内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文物保护工作督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的问题,对照任务清单,及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