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289号)文件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培训并核准,2023年兴安盟建筑业施工企业“安管人员”A、B、C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共计780人培训合格。现将培训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82-8269980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