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力争2023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清零,现将我局未返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8日—28日,请相关单位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尽快向我中心申请退还,逾期仍不来申请退还,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兴安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金界路科信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三楼西侧
联系人:陈迪
联系电话:0482-8511100 18704807979(微信)
特此公告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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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金额 |
1 |
红胜家园2#楼 |
乌市城郊乡房产开发红胜小区项目部 |
兴安盟建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 |
中央大路 |
乌市经济开发区 |
乌兰浩特市天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0 |
3 |
红云花苑4#16# |
江苏昊天投资有限公司乌市分公司 |
长春东业 |
50,000.00 |
合计 |
6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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