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暨执法监督管理座谈交流会精神,9月24日,兴安盟公安局召开“执法质量提升年”观摩交流现场会,研究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对全区公安机关提升执法质量管控执法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兴安盟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宏波,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李鸿,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刚,盟委政法委副书记明春宇,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景文,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公安厅法制总队案管中心主任王子豪出席会议;盟公安局有关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市公安局(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部门负责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任、基层所队班子成员、全盟派驻法制员参加会议。

在实地观摩环节,与会人员深入科右前旗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五大机制办”、接报案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详细了解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精细化管理、“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等经验做法,并现场演示“兴安警阅”、行政案件快办等操作流程。在座谈交流环节,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科右前旗公安局进行了现场交流发言,盟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彬通报了“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情况,李鸿总队长、陈宏波副盟长分别做重要讲话。
李鸿指出,兴安盟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站位高、走在前、落点准、亮点多,特别是举全警之力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下一步要深化认识、看清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夯实责任、优化机制,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找准法治公安建设的着力点切入点,深入推进“提升执法质量管控执法风险专项行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确保法治公安建设走深走实。
陈宏波强调,要领会上级精神,把握任务形势,正确认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将规范执法作为事关全局的核心工程、保护个人的坚固防线、适应形势的前提基础,在态度上实现“业务高度”到“政治高度”的转变,在理念上实现“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转变,在思维上实现“办案思维”到“执法思维”的转变,着力契合“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动优化完善执法办案相关组织管理体系和实战运行机制,实现执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陈宏波要求,要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执法规范建设的“龙头工程”,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优化整合布局、强化合成作战、延伸执法链条,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要优化资源配置,健全要素保障,积极推动解决经费问题,增强办案力量,充实人才队伍,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坚实基础。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