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开展全盟中小学“书香校园”等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兴教基字〔2024〕第1号)要求,我盟组织开展了全盟中小学“书香校园”等评选活动。经学校自主申报、旗县市遴选推荐、兴安盟教育局集中评审等环节,拟确定15所“书香校园”、20个“书香班级”、20名“优秀阅读指导教师”、20名“书香少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入选的“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优秀阅读指导教师”“书香少年”持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真实的个人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8652;邮箱:53024039@qq.com。
受理地址:兴安盟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17室)。
附件 :评选结果名单
兴安盟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