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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全盟中小学“书香校园”等评选结果公示的通告

2024/04/19 2.6k 阅读 229 点赞

      按照《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开展全盟中小学“书香校园”等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兴教基字〔2024〕第1号)要求,我盟组织开展了全盟中小学“书香校园”等评选活动。经学校自主申报、旗县市遴选推荐、兴安盟教育局集中评审等环节,拟确定15所“书香校园”、20个“书香班级”、20名“优秀阅读指导教师”、20名“书香少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入选的“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优秀阅读指导教师”“书香少年”持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真实的个人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8652;邮箱:53024039@qq.com。

     受理地址:兴安盟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17室)。

     附件 :评选结果名单

兴安盟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