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惠民惠农“一卡通”督促整改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3〕851号),现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公示如下:
主管部门:兴安盟教育局
补贴项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7号)
补贴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补贴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执行。
申领流程: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补贴发放频次:按学期发放,每学年发放两次。
补贴发放时限: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将生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咨询方式:
乌兰浩特市 0482-8216257
阿尔山市 0482-7123284
科右前旗 0482-3825311
科右中旗 0482-4122327
扎赉特旗 0482-6127768
突泉县 0482-3855028
兴安盟 0482-8266532
兴安盟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