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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3/05/17 9.9k 阅读 189 点赞

2022年9月至12月,自治区审计厅对兴安盟2020年至2021年义务教育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3月23日,自治区审计厅反馈了审计调查报告,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制发整改方案,并分别于4月18日、5月4日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积极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1.存在问题: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违规组织区域性统一考试,组织直属23所小学六年级学生开展小学统一考试。(序号1)

  整改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乌兰浩特市教育局针对审计组排查出的“违规组织区域性统一考试”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2月22日,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内党办发〔2021〕20号),进行自查自纠,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进行对照检查。一是3月1日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学业质量监测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一年级组织1次,且只能采取随机抽样检测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的工作要求,确保考试组织规范合理。二是自治区审计组提出工作要求后,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未组织过全市统一考试。三是2023年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计划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小学六年级学业质量监测,采取随机抽样检测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其他年级不组织考试。

2.存在问题:兴安盟教育局未将“双减”整体工作成效情况纳入盟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3所直属中小学(红城初中、红城小学、乌兰浩特第三中学)的综合督导评价和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中,仅将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情况纳入了评价体系。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将“双减”工作成效情况及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盟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对旗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纳入2022年对局直属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已完成2022年对旗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正在进行2022年度局直属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促进国家“双减”政策落地落实。

3.存在问题:部分学校未在收取课后服务费时对困难学生予以减免,未对审核认定为义务教育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予以课后服务收费减免或补助,涉及金额0.71万元。

整改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乌兰浩特市合展小学、兴安一小结合学生资助工作中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标准对本校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再梳理,同时已经完成之前未减免费用退费0.71万元。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政策及决策部署方面

1.存在问题: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违规长期借用中小学教师,有空编8人,长期借用21名教师,借用时间均超过半年,最短2年,最长7年,要求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及时补充空编,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

整改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4月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关于对违规借调教师问题进行专项督办的要求,乌兰浩特市政府召开2018年第一次编委会,专题研究市教育局机关借调人员问题,决定为市教育局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个,所增加编制利用市直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产生的空编逐步解决,并将借调人员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据此,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已于2018年将借调人员全部转为管理岗,目前,局机关剩余借调人员13人,均为管理岗,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二是2022年底经市编委会研究通过,2名思政教研员编制已经调整至教师发展中心;三是其余6名借调人员均已返回编制所在学校任教。

2.存在问题:扎赉特旗学校教师有编不补,长期临时聘用代课教师,有空编7个,聘用临时代课教师2人,聘用时间最长的为3年,要求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及时补充空编,合理解决长期聘用教师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扎赉特旗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临时聘用教师已辞退,剩余编制是预留给2022年待转正特岗教师的,不存在“有编不补”情况。现巴达尔胡中心学校核定编制120个,在编120人,无临时聘用教师。

3.存在问题:乌兰浩特市超规定比例配备管理、教辅、工勤教职工51人,要求逐步优化学校编制,控制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比例。

整改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乌兰浩特市超配备的109人中,有26人已退休,32人返回教学岗位,1人辞职。截至2023年3月,七所学校共配备行政、教辅、工勤人员50人(行政人员10人,教辅人员7人,工勤人员33人),符合自治区编办、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机编办发〔2022〕92号)第17条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0%、85%的要求。

4.存在问题:扎赉特旗超规定比例配备管理、教辅、工勤教职工318人,要求逐步优化学校编制,控制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比例。

整改责任单位:扎赉特旗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扎赉特旗在填报2021年扎赉特旗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时,由于工作部署不到位,导致学校在统计时,对兼职教辅、学校管理、后勤等工作的专任教师,均按照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统计,导致管理、教辅、工勤人员超出比例。目前,音德尔第二小学共有管理岗教师2人、教辅岗教师8人、工勤岗教师4人,共计14人。今后报表填报过程中严格审核学校填报结果,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四)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方面

1.存在问题: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方面,扎赉特旗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中,有5所中小学共6人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要求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整改责任单位:扎赉特旗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扎赉特旗教育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2022年12月20日,完成核实未享受补助学生信息,决定2023年春季开学后补发5校6名学生的生活补助金。2023年4月25日已补发5校6名学生的生活补助资金1687.5元。

2.存在问题:未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救助政策学生认证工作或认证工作不完整,在没有对学生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客观核实认定的情况下,有15名家庭困难残疾学生未获得救助,学校也未提出上述15名学生自愿放弃救助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对15名残疾学生家庭情况再次核实,班主任向家长详细讲解资助政策和申请认定程序,家长结合家庭实际情况,以书面或微信告知的方式自愿放弃困难认定。根据《兴安盟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兴安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的通知》(兴教发〔2022〕3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领导小组认定,该15名残疾学生因家庭经济不困难,自愿放弃困难认定。不符合受助条件,不享受困难补助。

(五)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方面

1.存在问题:未建立覆盖民办幼儿园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年检制度,未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序号17)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旗县市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每半年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印发《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兴教校安字〔2023〕4号),2023年2月起,各旗县市教育局陆续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存在问题:乌兰浩特市和平第三小学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5万元。

整改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整改要求,乌兰浩特市和平第三小学已将违规发放的1.5万元资金上交至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3.存在问题:兴安盟教育局挤占挪用民族教育专项资金8.56万元,兴安盟教育局将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督导评估信息管理系统费用。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对资金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将用“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书法课堂资源和数字化校园教学管理应用平台资金调整至“民族教育专项款”,将用“民族教育专项款”支付的督导评估信息管理系统质保金调整至“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调整金额均为8.56万元。

4.存在问题:兴安盟教育局转嫁培训费用,增加基层负担22.13万元,按合同约定,住宿费每人每天每间299元,共计22.13万元。兴安盟教育局未承担该项费用,而是将费用转嫁给参会学校承担。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培训相关政策文件,杜绝违反文件要求的情况发生,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在培训工作中按要求承担相关费用。

5.存在问题:兴安盟教育局支付培训费不规范,涉及金额40万元,2019年兴安盟教育局委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举办送教下乡培训,线下培训共支出40万元,2020年因疫情改为线上培训,在培训内容无变更、培训时长未调整的情况下,由此减少的住宿费、餐饮费及场地租用费等内容均未进行明确。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调查该培训项目始末,经查:2020年1月,兴安盟教育局向北京市教委发函,拟开展4个北京市教育对口支援兴安盟合作项目,第三个项目“北京专家送教下乡培训”包含三个子项目:一是邀请北京专家对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和初中英语、物理、化学6个学科进行专题讲座、示范课展示、听课评课等活动,培训分初中和小学2期,每期2天,共培训1200人;二是邀请北京专家对高中语文、思政、历史3个学科进行培训,培训2天,共培训600人;三是邀请2名幼儿专家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培训500人。因疫情原因,取消了上述培训项目,并根据高考改革需要,组织实施了兴安盟高三学科教师教育直播“云课堂”培训,对高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九大学科教师进行线上培训,每个学科进行6场专题讲座,每场讲座为期半天,共邀请了54名北京名师,培训教师1728人。因此,培训的内容、时长、授课专家、参训人数均有所调整。下一步加强培训项目监管,严格培训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培训协议,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七)义务教育资金和资产管理使用效益方面

1.存在问题:因疫情原因,校园足球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资金闲置;兴安盟本级连续两年度未用于教育支出而是账面结存。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通知校园足球试点项目暂不开展,项目资金收回。

2.存在问题:因疫情原因,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资金闲置;兴安盟本级连续两年度未用于教育支出而是账面结存。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此项目资金已全部盘活,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技能大赛已于2023年3月27日开展。  

3.存在问题:免费教科书征订工作要精准测算教材数量,起始年级订书上下浮动应控制在3%以内,但抽查发现征订采购远高于控制数。

整改责任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兴安盟教育局对照审计问题,组织各旗县市进行原因分析。产生征订数量超过3%浮动标准的原因为:一是脱贫攻坚以来,兴安盟全力推进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高,截至目前达到100%。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赴外地就学的随迁人员子女减少,生源呈现回流趋势。三是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有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在小学入学时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校就读,也有选择从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转入国家通用语言学校的情况。四是兴安盟距离呼和浩特市较远,加之教材运输一直采用汽车运输,如果教材到位后发现少于小学、初中招生人数,再进行补发和调配难度大、时间长,就无法实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工作要求。2022年12月20日,兴安盟教育局下发《关于对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与七年级教科书征订情况的通报》(兴教基函〔2022〕29号),各旗县市就增幅情况以正式文件做书面报告;兴安盟教育局将规范教材征订管理纳入全盟教育工作要点;教材征订工作预计2023年5月开始,计划各地各校采取提前摸排学区入学适龄儿童,结合学籍系统在校生数据分析研判,教材征订工作人员现场集中征订的方式开展本次征订工作;4月28日,兴安盟教育局下发《提醒函》,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学籍管理,开展新生入学入户摸排,明确秋季教材开始集中征订。

义务教育资金下达拨付和管理使用方面(财政部分)

1.存在问题:扎赉特旗中小学挤占公用经费325.95万元,以劳务费名义支付临聘人员工资。

整改责任单位:扎赉特旗教育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依据《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已向扎赉特旗政府申请拨付未下达专项资金,并协调财政部门分配资金,目前扎赉特旗政府已审批,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已到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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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