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2/09/13 4.6k 阅读 216 点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21号)和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2〕8号)精神和要求,经各旗县市教育局、盟教育局直属相关单位推荐,盟教育局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盟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陈德武等7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特级教师候选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8660。

  受理地址:兴安盟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25室),邮编137400。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

  拟推荐人选名单

  陈德武     科右前旗第二中学

  苑大伟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

  敖大山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王秀娟     乌兰浩特市红云希望小学

  赵忠才     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

  韩玉琴     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

  白音敖其尔 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四小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