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2022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的公告

2022/10/31 5.3k 阅读 427 点赞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2〕63号)《关于印发〈兴安盟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和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兴教办发〔2022〕56号)《印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兴教办发〔2022〕71号)等文件要求,经各旗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申报,通过各项评审程序,经盟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因参评人员不符合条件出现缺额的情况,不再递补。公示办公室在盟党政综合办公楼62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8663。

       附件:拟通过人员名单

  2022年11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