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创建“十优”社会组织行动方案》(兴民发〔2022]〕146号)文件要求,盟民政局开展兴安盟“十优”社会组织评选工作。根据社会组织评选申报材料、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年检、日常监管等情况,经兴安盟民政局审核,提出拟评选的“十优”社会组织名单,现将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兴安盟“十优”社会组织名单
乌兰浩特红城义警协会
阿尔山市雪城义警治安联防协会
扎赉特旗和谐商会
科右前旗守望草原巡防队
突泉县流通产业发展协会
科右中旗公益心理咨询中心
兴安盟社会工作协会
兴安盟女子商会
兴安盟向阳环保青年志愿者协会
兴安盟温州商会
二、公示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我们将按规定对各环节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
盟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0482-8100948;8100848
电子邮箱:xamshgj@163.com